广西二胎政策是什么?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我国在2016年一月一日正式全面开放二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有喜网整理了关于广西二胎政策细则仅供参考!
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婚后不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要求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1、申请
有计划生育二胎的夫妻,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自收到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公示
符合生育条件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二孩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广西二胎政策”的介绍,有计划生育二胎的夫妻可以详细的看看以上这些介绍,合法生育子女。